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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9/2021-02827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10-22
名称: 关于《永州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的有关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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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的有关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0-10-22           来源: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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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的有关规定(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意义

体现城市文化素质,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永州特色。

三、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1、依据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

②《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筑风貌管控制度的指导意见》

③《湖南省城市风貌管控管理办法(试行)》

④关于转发《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2、过程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建筑风貌管控制度的指导意见》,参照《湖南省城市风貌管控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的有关规定(试行)》,结合永州市实际起草了《永州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的有关规定》,并于2020年9月经局务会议审定,自2020年9月底起试行。

三、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空间形态与建筑高度;第三章建筑风格与建筑立面;第四章建筑色彩与材质;第五章公共空间;第六章户外广告、户外招牌与夜景照明;第七章慢行系统;第八章景观环境;第九章附则。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强调城市外在形象和内质精神的有机统一,加强城市空间管控,体现城市文化素质,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城市特色。

五、新老政策差异

以前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永州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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