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统计信息
索引号: 4311000019/2022-04404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01-19
名称: 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文号 :    
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1-19           来源: 调查科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永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州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汇总数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攻坚克难,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统一使用省里制作、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1100余名调查人员历时三年,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了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全面查清了全市22259.65平方公里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市调查图斑共计168万个,平均密度75个/平方公里。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033188.20亩(335545.88公顷)。其中,水田4115828.55亩(274388.57公顷),占比81.77%;旱地917359.65亩(61157.31公顷),占比18.23%。此外,还有74481.15亩(4965.41公顷)现状耕地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其中水田53622.45亩(3574.83公顷),旱地20858.70亩(1390.58公顷)。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零陵、冷水滩、祁阳、东安、道县、宁远和江华等地区,占全市耕地的79.19%。我市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90601.35亩(166040.09公顷),占比49.4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734244.20亩(115616.28公顷),占比34.4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02741.15亩(46849.41公顷),占比13.9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4436.75亩(4962.45公顷),占比1.4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1164.75亩(2077.65公顷),占比0.62%。

二、园地1686845.70亩(112456.38公顷)。其中,果园812818.35亩(54187.89公顷),占比48.19%;茶园22319.85亩(1487.99公顷),占比1.32%;其他园地851707.50亩(56780.50公顷),占比50.49%。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祁阳、东安、道县、江永、宁远和江华等地区,占全市园地的65.99%。

三、林地21886007.55亩(1459067.1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6222640.25亩(1081509.35公顷),占比74.12%;竹林地1444276.50亩(96285.10公顷),占比6.60%;灌木林地1559465.40亩(103964.36公顷),占比7.13%;其他林地2659625.40亩(177308.36公顷),占比12.15%。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蓝山和江华等地区,占全市林地的77.10%。

四、草地533818.05亩(35587.87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108093.75亩(7206.25公顷),占比20.25%;其他草地425718.30亩(28381.22公顷),占比79.75%;工人牧草地6.00亩(0.40公顷)。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祁阳、道县、宁远、新田和江华等地区,占全市草地的68.81%。

五、湿地48078.60亩(3205.24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4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8776.50亩(585.10公顷),占比18.25%;灌丛沼泽695.10亩(46.34公顷),占比1.45%;沼泽草地118.95亩(7.93公顷),占比0.25%;内陆滩涂38488.05亩(2565.87公顷),占比80.05%。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东安、道县和江华等地区,占全市湿地的52.1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69526.25亩(131301.75公顷)。其中,城市用地115020.45亩(7668.03公顷),占比5.84%;建制镇用地280758.00亩(18717.20公顷),占比14.26%;村庄用地1465454.55亩(97696.97公顷),占比74.41%;采矿用地92669.25亩(6177.95公顷),占比4.7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624.00亩(1041.60公顷),占比0.78%。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零陵、冷水滩、祁阳、东安、道县、宁远和江华等地区,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81.94%。

七、交通运输用地476589.30亩(31772.62公顷)。其中,铁路用地20445.60亩(1363.04公顷),占比4.29%;公路用地133172.10亩(8878.14公顷),占比27.94%;农村道路320268.90亩(21351.26公顷),占比67.20%;机场用地2649.00亩(176.60公顷),占比0.55%;轨道交通用地4.20亩(0.28公顷);港口码头用地46.20亩(3.08公顷);管道运输用地3.30亩(0.22公顷)。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95.1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34875.95亩(88991.73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59858.15亩(30657.21公顷),占比34.45%;水库水面219491.40亩(14632.76公顷),占比16.44%;坑塘水面512999.85亩(34199.99公顷),占比38.43%;沟渠129044.10亩(8602.94公顷),占比9.67%;水工建筑用地13482.45亩(898.83公顷),占比1.01%。总体来看,零陵、冷水滩、祁阳、东安、道县、宁远和江华等地区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82.52%。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加强后备资源管理,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做好生态建设空间布局和用途管制,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处置,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底图底数,认真开展各类专项调查工作,有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

主办: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746-8327376

地址:中国•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67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311000019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