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3-0730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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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明生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村民收入不断提高,村民建房需求不断增长,但村民建房与用地矛盾日渐凸显,各地农村违法建房现象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基层工作的“老大难”问题。2020年3月《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市区正在积极开展农村建房规范化管理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逐步在改善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村民建房,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科学编制村庄规划。2020年以来,省里统一安排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应编尽编的原则,我市共有2860个村庄需编制村庄规划。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961个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即将完成899个,至2023年底实现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在编制过程中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充分听取村民诉求,科学合理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确定宅基地规模、朝向、高度、风貌等管控要求,充分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并在规划中预留5%的村庄建设用地“留白”机动指标,保障村民建房、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用地需求。
2.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是强化督导核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督导县市区对农村乱占耕地疑似图斑进行核实,对疑似图斑线索按“一斑一档、户户过关”的原则进行逐宗调查核实。2020年以来,全市核查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房疑似图斑线索7783宗,其中2020年7月3日后开工乱占耕地的114宗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及时通报督办。对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乡镇并下达交办函,督促乡镇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农村宅基地管理新增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违法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2020年以来,我市累计下发通报5期,交办函18次。蓝山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互通巡查、排查乱占乱建线索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移交函和交办函,督办乡镇整治,下发《移交函》10次、《交办函》20次;三是严格管理执法。市县两级组建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乡镇和街道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加大对违法建房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今年以来全市50宗农村宅基地违法案件按程序进行了依法处理,已全部整改到位。
3.加强政策学习宣传。一是宣讲政策。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微信、横幅、手册、口袋书、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对“一户一宅”规定、“先批后建”流程、“拆旧建新”要求、“集中建房”政策等广泛宣传,提升了农民群众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的认同感和知晓度,有序引导农民群众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适度集中建房。近年来,下发《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手册》8万余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手册》600余份,农村村民建房“一户一宅”“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深入人心;二是专题培训。市、县、乡三级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就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和政策文件、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日常监管等内容开展培训,共开展培训205场,培训1.6万人次,实现了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提高了宅基地管理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下一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村民建房。一是继续通过开门规划、驻村规划,积极引导本地乡贤、能人和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确保村庄规划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积极引导集中建房;二是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日常调度,利用微信群、卫星遥感等新技术、网格化监管、各种报表报送等手段,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严控村民建法建房行为;三是继续开展《条例》宣传,确保《条例》深入人心,发挥《条例》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农村房屋规范建设。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