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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9/2022-05442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06-02
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文号 :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0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2-06-02           来源: 综合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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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月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预留用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医疗卫生设施迅速发展,我市中心城区现状每千人15.2张床位,人均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指标和千人床位数已达到国家标准。但是,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不相适应。医疗用地优先保障市级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用地相对短缺,业务用房不足,建筑普遍规模偏小,难以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导致大量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的患者流向大医院,大型医院承担过多初级医疗卫生服务。

二、相关规划情况

根据省政府2018年6月4日批准的《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8年修改),中心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应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急救网络等各类医疗卫生设施。每个街道设置1-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2019年,我市启动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通过《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题研究》对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的现状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提出了中心城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的建议。

三、答复意见

综上所述,我局已组织拟定中心城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布局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心城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我局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总体规划中明确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总体思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制定专门条文,明确以下内容: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占地,用地面积1200-4500㎡,社区卫生服务站不独立占地,应安排在建筑的首层,设独立出入口。二是在专项规划中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点。根据安排,我局已将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纳入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并纳入2022年编制计划。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该规划由市卫健委牵头组织编制,我局积极配合、主动服务,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和业务指导。建议在该规划中明确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布点及建设规模。三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地。我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到期,我局正在准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时,将对中心城区用地权属及现状建设情况进行梳理,考虑在老城区的国有空闲土地上合理规划布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其具体位置和用地规模,保障项目落地。四是在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中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套。由于社区卫生服务站用地面积较少,不适合独立用地,建议作为片区开发或大型开发项目的配套设施进行建设。结合片区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在片区范围内按服务半径合理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站,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单位配建到位,我局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批和验收时把关。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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