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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9/2022-05434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06-03
名称: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    
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69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03           来源: 综合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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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阳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零陵区锰产业发展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盘活现有锰产业产能”的建议

根据零陵区锰矿特别是氧化锰矿小,散,勘查程度低的特点,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文)文件精神,零陵区拟对东湘桥锰矿区内11个矿山开展采矿权整合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的在2-3年内完成区内锰矿详查及矿山整合工作的指示精神,零陵区人民政府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矿区详查及整合矿权工作。通过本项工作,可使区内现有采矿权内锰矿资源储量大大提升,形成2-3个大中型矿山,现零陵区通过公开招标由省地矿局409队组织开展东湘桥矿权锰矿详查工作,根据详查情况,将对矿区整合成2-3个大中型矿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依规支持盘活零陵区现有锰产业产能。

二、关于“支持建设百亿锰产业园区”的建议

目前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省厅预下发永州市辖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指标32.31平方公里。根据规划初步方案,按照部省集约节约用地、优先保障产业用地等要求规划布局产业用地,新增产业用地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内的经开区、高科园、零陵产业开发区三大园区。对于中心城区以外的珠山工业区,根据珠山工业区历年用地增速和发展趋势,拟规划新增0.7平方公里。如珠山工业区确需增加规模,建议零陵区政府加强珠山工业区的研究论证,拿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园区范围,下一步我局将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统筹协调市辖区各地产业用地指标及布局。

根据中央双碳行动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资环工作会议及《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尽早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在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达到考核要求的前提下,不再考核能耗增量目标,如能耗强度下降不能达标,则同时考核增量目标。湖南省给予永州市整个“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为50万吨,已分配至各县市区。如零陵区能耗强度考核达标则增量不受限制,零陵区去年的能耗考核目标为下降3.3%,实际下降2.9%,是全市3个未达标县区之一,去年能耗增量为5.35万吨,已达到整个“十三五”时期5.5万吨标准的97.27%,远超年度能耗增量指标,能耗强度和能耗增量均未达标。按照湖南省现有能耗“双控”考核要求,今年零陵区不能新建“两高”项目。建议零陵区测算锰产业项目“十四五”时期和年度新增能耗,单位GDP能耗强度以及对零陵区和全市能耗强度下降的影响,并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待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如能耗过大,建议分段建设,以减少对零陵区和全市“十四五”时期和年度实现能耗强度下降考核目标的影响。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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