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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9/2021-0428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06-29
名称: 对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第102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    
对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第1027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29           来源: 综合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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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兴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我市部分生态红线布局不合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之一,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要求,2019年6月以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的函》等文件,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工作由自然资源部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负责。

自2019年7月以来,我局已经组织开展了多轮优化调整补划工作,成果已于2021年4月底由省政府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审定。通过评估调整,保持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总体平衡,生态保护格局得到优化,做到生态保护“应保尽保”,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用能用”。一是在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对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本次评估调整工作遵从三大原则:“保护优先”原则,以维护生态安全,应保尽保为导向;“从严从紧”原则,所辖县市区生态红线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以及保护性质不改变;“实事求是”原则,对原生态红线存在的冲突矛盾、界限划定不合理、基础数据不准确等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二是科学优化生态保护格局。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已全部纳入到生态保护红线,将全市最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全市调入147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整体向四明山脉、阳明山脉、九嶷山脉集中,做到保护重点突出,与我市“三山两盆地”的地理格局相吻合。三是广泛听取意见。遵循了应保尽保、总量不减、相对完整和连通、去除细小图斑和避免孤立图斑、便于实际管理操作、预留城镇发展空间等原则,以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意见。四是协调统一并加强约束。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约束性指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层层传27导落实。同时主动协调与自然保护地、三线一单、市政交通等线性工程的关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范围尽量在已报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调整,即不突破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合法矿业权、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等不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

经统计,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前面积为4452.59平方公里,调整后面积为4434.83平方公里,在保持总量基本稳定的同时,调出与重点项目、基本农田、合法矿权等相矛盾冲突的图斑307平方公里、细小图斑1079平方公里,调出拟建的省、市、县(区)重点项目221个,面积为77.62平方公里,理顺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为我市重点项目留足了发展空间。

综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工作是在保护与发展充分协调之间开展的,尤其考虑了乡村振兴产业的发展问题,预留了产业发展空间,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但是,部分区域处于生态保护核心地段,必须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保护区域。如宁远县冷水镇百美村一带的石墨化荒山属于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域,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优化调整规则,必须划入保护区域。

已经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如果取缔,将会给生态本底造成破坏,不符合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因此,建议宁远县百美村根据“三线划定”情况重新调整产业选址或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等方式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下步,我局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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