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9/2021-0427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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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98号建议的回复
刘端生等1名代表:
您提出《关于尽快出台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已研究起草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了市直单位意见,通过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召开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按要求委托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长沙斯瑞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永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市委政法委。目前,我局正在协调市委政法委召开《永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会,再将该《暂行办法》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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