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9/2021-0300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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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1.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规划范围:永州市全境。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
规划目标:⑴ 优化矿业结构布局。严格控制钨、稀土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采矿权总量至241个,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至30%,实现矿业产值600亿元。⑵ 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和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要求;提高矿山“三率”水平;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整合整治,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543公顷。⑶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机制体制。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落实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提高矿产资源管理规范化水平。
2.规划协调性分析
《规划》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具有较高协调性,目标、任务和内容符合《永州市“十四五”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通过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保护目标分布进行对比分析,规划总体上避开了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区,对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没有严重冲突和直接破坏,与生态功能区划无大的冲突,其生态适宜性相对较好。
3.规划环境影响
⑴ 矿产勘查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地表水体影响:勘查时钻探的土石形成的水土流失汇入附近地表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勘探产生的废水流入地表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
地下水影响:勘查过程中进行水文地质钻探时,若止水不合格,容易导致各层地下水贯通污染。
土地资源和林场影响:勘探过程中的探槽开挖面较大,挖方量也较大,对土地资源和森林会造成一定的破坏。
⑵ 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
矿业废水若不达标处理排放将对地表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如pH值下降及总磷、重金属、化学耗氧量、氨氮超标等;矿业废水达标处理后用作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等将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某些矿石或废渣经风化、淋滤后,其中的有害物质也会随水进入地表水体,污染地表水。应注意矿业固体废弃物的堆放,避免淋滤水对水体的污染。
2)地下水环境
主要表现为矿业开发对地下水系统补、径、排的影响和破坏。井工开采需疏干矿井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导致浅层地下水的漏失,井田范围内部分井泉枯竭,水塘、水田等漏水严重,水库蓄水能力减弱,影响矿区周边民众的生活。另一方面,矿业废水的无序排放将可能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3)固体废弃物
规划项目生产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矸石及煤泥、尾矿、废渣、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全部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煤矸石、尾矿、废渣等应有专门的场地堆放,并注意堆放安全。煤泥可作为燃料运往电厂全部综合利用。煤矸石也需资源化利用。
4)生态环境影响
土地利用/覆盖度变化:矿山建设需占用土地。同时,由于矿山开采将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破坏土地的使用用途,因此耕地、林地等可能相应减少,建设用地将增加。
植被:在矿山所在地区,矿山建设用地的占用将使森林或其他植被减少。
水土流失:规划项目建设期开挖土石方,破坏植被和土石结构,造成边坡垮塌,一定范围内水土流失加剧;生产期工业场地、排矸场、尾矿库等将是水土流失的防治重点。
地貌景观改变:矿山建设及露采等需剥离表土,破坏当地的原生植被,破坏了原始地形地貌的自然形态和生态环境,导致原有生态系统如森林、草场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岩石裸露,在矿业开发的局部地区将可能逐渐形成土地荒漠化(石漠化)景观。
4.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⑴ 资源承载力分析
结合永州市资源现状分析发现,永州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可以承载本规划的实施。
⑵ 环境承载力分析
规划实施对水资源承载力、大气环境承载力、土壤环境承载力产生的影响较小,可承载本规划的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规划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在落实国家和市里的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评价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的情况下,规划项目开发建设对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改变现有环境功能;通过矿山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实施,永州市的矿区生态环境将逐步向良性发展。《规划》实施后将有力促进永州市的经济发展,推动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角度而言,《规划》总体上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是否支持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
⑵ 目前已有的矿山企业造成的环境破坏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⑶ 在永州市进行矿产资源开发,最大的限制性因素是什么;
⑷ 规划实施后哪些方面可以得到改善;
⑸ 对该规划及环评报告有何其他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并在有限期内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以上公示的电子邮箱内。)
8.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王焕雨
电 话:19907462799
通讯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67号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
联 系 人:肖 工
电 话:0731-85227731 15200854243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紫金国际2栋19楼
电子邮件:943160538@qq.com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