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9/2024-0980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王华田、曾志峰、曾志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王华田、曾志峰、曾志明 申请继承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 曾明军
申请继承的不动产坐落: 永州市冷水滩区长丰安置小区C7-7栋104等6套
申请继承的 房产权证号 : 湘(2020)永州市不动产权第1016633号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汇处市政务中心一楼B区。
联系电话:0746—8327862
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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