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5-1109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A-2-29、A-2-30、A-2-31地块局部地块概念性规划论证调整前后对比图》
公 示
《永州市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A-2-29、A-2-30、A-2-31地块局部地块概念性规划论证调整前后对比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进行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29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2月27日 制
审批部门联系人:樊 虹
联 系 电 话:0746-8365011
审 批 单 位:永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综合业务一部
公示牌责任单位: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 系 电 话:19974631113
永州市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A-2-29、A-2-30、A-2-31地块局部地块概念性规划论证-公示图(点击下载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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