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9/2021-0272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拓兴·阳光美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公 示
《拓兴·阳光美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之规定,该方案须批前公示。其公示期为:2021年02月20日至2021年03月01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有权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2月18日 制
审批部门联系人:何 肖
联 系 电 话:17374672580
联 系 单 位: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北事务中心
公示牌责任单位:永州市兴汶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帅君
联 系 电 话:136476410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