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9/2020-0221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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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对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职工党风政风问题的监督,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经研究,现将我局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予以公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举报对象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
二、监督举报内容
投诉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应属于党风政风范围:
(一)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二)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四)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
(五)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监督举报不予受理事项情况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四、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46-8373233
电子邮箱:yzgtjc@163.com
来访地址: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1510室
来信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67号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
邮编:425000
五、监督举报要求
1.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举报问题要明确具体、线索清楚、真实可查,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我们会及时受理处置举报线索,对举报者个人资料等信息严格保密。
中共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